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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风采】治学严谨,积极创新——记学校2012年教学优秀二等奖获得者胡朝新

    

胡朝新,任教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在2012年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对于从教二十四年的胡朝新而言,此奖非同寻常,它承载着学生和教师对他多年来教学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治学严谨,经验丰富
胡朝新从1988年在高校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至今,先后讲授过宪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保护法学、法理学及律师实务课程等多门课程。在二十四年的教学生涯中,他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认真研究教学规律,努力钻研教学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做到了课前精心准备,课上认真授课,课后认真批改作业,积极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胡朝新在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与学生互动交流,使枯燥的理论教学变得丰富而有新意,良好的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普遍好评。他于1983年至1988年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1989年后,他先后在北京方正律师事务所、北京新元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代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非讼案件上百件。正因为有了丰富的实践工作经历,他把自己经手的有特色的案件整理出来,在课堂上让同学们讨论,使同学了解到了切合实际的法律实务,学生收效颇丰。
注重科研,成绩突出
学术研究对于一名高校教师来说,是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长期以来,胡朝新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利用课外时间,积极投入到学术研究中。他曾分别以主编、副主编、参编等身份参与了《法律硕士综合考试应试指导》、《企业债权的保护与追索》、《企业的并购与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百科全书·刑法卷》、《公证与律师制度》、《国际商法》等十余部著作的编写,并公开发表了《宪法权利规范在私人关系中的适用》、《中外律师实习制度研究》、《特许经营中的律师实务》、《关于新律师法第33条的刍议》、《校外法学实践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医疗纠纷中的律师调解策略》、《律师实务课程教学探索》、《论环境污染事故的刑事责任》等十余篇论文。他曾参与多项科研课题研究,其中,《非重点院校法学专业教学的关键在于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项目荣获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此外,他还同法学院其他几位老师一起,指导学生参加2011年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荣获二等奖。
以身作则,积极创新
作为一名教师,其根本任务在于教书育人,作为一名法学老师,其教书育人最终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夯实学生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运用技巧。长期以来,胡朝新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法学学生,如今已桃李天下。在实践中,胡朝新老师积极参加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主动承担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题库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研究任务,努力吸收本学科的新成果,不断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
在法学教育的路上,胡朝新几十年如一日,不怕苦,不怕累,勤勤恳恳,把抽象晦涩的法学知识用自己独到的理解以简单明了的方式传递给学生,他用自己的实践经验向我们展示了一名法律工作者如何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法学学习的道路上,他是学生的指明灯,帮助学生正确的把握法律学习的方向;在法学教学改革的道路上,他积极创新,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他说,在以后的教学中,他会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坚持治学严谨的态度,注重科学研究,不断改革自己的教学方法,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为国家培养更多栋梁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