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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对汶川地震遇难同胞哀悼活动的紧急通知

关于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对四川汶川

大地震遇难同胞进行哀悼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公告和市委通知精神,为组织好全校师生员工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进行哀悼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所属各个校区要按照国旗法规定,于19日~21日期间,对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的遇难同胞降半旗志哀。

二、5191428分起,全校师生员工要在本岗位进行默哀3分钟,参加会议、活动的同志在各自现场默哀。今天中午12时以前,教务处要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各院系要通知到各班学生,届时全体起立默哀。没课学生要在宿舍内或自习室默哀。运输服务中心大班车鸣笛、学校防空警报鸣响届时3分钟。

三、5190点至212400期间,全校停止各类公共娱乐活动。

特此通知

 

附国务院公告: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519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1914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学校办公室

200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