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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自查通知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并做好组织架构调整后的资产划分,现需各单位配合开展固定资产的全面自查,请各位老师在12月31日前完成自己名下资产的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全体老师自查名下资产。查询路径:国资处首页-国有资产综合服务平台-上网账号密码登录-资产管理系统-名下资产。具体操作方式见系统操作手册(附件),如需各功能操作视频请联系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员。

2.对于个人名下的,使用部门为过往单位的资产,需将资产清单汇报给原单位(可从个人-名下资产查看,并导出相应资产清单),便于后续开展调拨、盘点工作。

3.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资产,请各位老师及时上报所在部门,并在本部门资产管理员的协助下,进行资产复核、清查工作。

  

附件: 系统操作手册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