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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2024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我校现启动2024年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和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创新项目采取各学院先行申报项目,学校组织校内评审后推荐,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依托项目派出,不受理个人派出申请。

2.获资助的创新项目执行期三年,本次申报如获批将在2024-2026年执行,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根据《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我校可新申报项目1项。

3.创新项目的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不支持选派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二、项目立项要求

1.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项目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和鲜明的学科特色,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2.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双方应已有较长合作基础,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4.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

5.请各申请单位认真阅读《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更多信息详见2024年创新型人才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三、项目资助内容

1.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创新项目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项目申报安排

1. 校内报名阶段:即日起-2023年9月15日。

请各申请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创新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阜成路东区科教楼103),电子版发送到songfangfei@btbu.edu.cn。

申请材料包括:

(1)《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1)。

(2)202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有效期内的双方合作协议:包括中、外文协议。

(4)项目学费明细电子版(如有)。

(5)项目经费配套说明电子版(如有)。

2. 校内评审阶段:2023年9月中旬。

3. 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阶段:2023年10月1日-20日,国际处将按照学校内部选拔结果组织完成项目网上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宋芳菲

 联系电话: 68985587 18511968822


 附件1:《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2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8月15日